〔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5月報稅季來了,財政部今舉辦「所得稅申報記者會」。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辦理202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有5大新規定,包括成年年齡下修、基本生活費提高、出售舊制房屋豪宅門檻降低、CFC制度首度申報等。
台北國稅局說明如下:
1、自112年1月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於112年已滿18歲者(93年度及以前年度出生),除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外,其餘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112年度剛滿18歲者(94年度出生),則可選擇自行申報或被列報扶養。
2、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至20.2萬元。納稅義務人按基本生活費乘以同一申報戶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予課稅。
3、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簡稱CFC)制度。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低稅負區關係企業的股權合計達50%或具有控制能力者,應將「個人及其關係人持股明細表」併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申報;若個人與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112年12月31日合計直接持有該CFC股權達10%,或未達10%但CFC當年度有虧損且以後年度欲適用虧損扣除者,另應填報並檢附「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營利所得計算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4、財政部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出售適用舊制房屋,應提示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若未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的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財政部標準計算所得額。112年全台53%行政區調高所得標準1至5個百分點,同時調降高價房屋門檻1000萬至2000萬元,適用範圍擴大,估計將有4000多件豪宅交易稅負加重。
5、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財政部修正營所稅查核準則第88條,將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自2023年1月1日實施,以減輕員工負擔,預估減稅利益18億元。
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留意相關法令變動對自身稅負影響,即早備妥相關資料,並請多加使用手機或電腦透過網路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智能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也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三、直撥退稅如何辦理?
目前綜合所得稅的退稅有下列兩種方式:
1.利用存款帳戶退稅:不論是利用網際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確認回復、二維條碼申報或人工填寫結算申報書,都可利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是同一申報戶之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在外商銀行所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只要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結算申報書上,鍵入或填妥存款單位名稱、存款種類、帳戶號碼、存款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國稅局會於退稅日直接將應退稅款撥入您指定的存款帳戶。